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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
施工人
1
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之间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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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面施工致害责任,对于施工人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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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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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施工人的主要义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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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一般包括分为、设计人和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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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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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人施工要求的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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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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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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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中,()条款是施工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报酬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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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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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其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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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不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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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的计算基数是措施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人机和+直接工程费中人机和+利润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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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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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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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挖掘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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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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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堆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库侵权责任。该条规定在归责原则上采用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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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有()。①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②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③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④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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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可以将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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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工程进行了转包,导致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被拖欠。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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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下列不属于公共场所范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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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或施工人为工程施工达成的协议。施工人或承包人完成工程项目的建造,发包人接受工程项目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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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的承发包问题,下列论述中正确的组合是哪几项()。①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②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③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④分包单位可以并只能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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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的承发包问题,下列论述中正确的组合是()。①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②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③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④分包单位可以并只能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