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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
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
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上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之一是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五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11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213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特种作业工作6月内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15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216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217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
218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
219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20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221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2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22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224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2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起实施。
22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有责任的处()罚款。
22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2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下列不属于事故调查组成员的是()。
230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
231
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日。
232
某危化企业发生爆炸事件死亡29人,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这是一起()。
233
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234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3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23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238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都适用本条例。
23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24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1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适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243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4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4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4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24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24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25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1
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
252
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
25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4
属于较大事故的是()。
255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256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57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58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9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规定处以罚款。表述正确的是:()
260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1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者论证,评审或论证应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262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63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本单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自愿参加参加。
264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实用性负责。
26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实用性负责。
266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实用性负责。()和()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67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条件:
268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269
对于某一种或不同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270
第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参照《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下同)的单位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和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71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含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7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和(),以及(),便于从业人员携带或查阅。
27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纳入()并组织实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274
高危和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275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276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27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78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定期检测、评价。
279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80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单位负责人带班考勤档案。
281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
282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83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8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85
企业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不列入安全专项资金。
286
生产经营单位对与其相关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不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287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减轻因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
288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289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290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291
安全生产委员会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29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93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294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主体。
295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296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97
现场指挥部或者统一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298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事故报告。
299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00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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