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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板工
甲板工
301
使用夹钳及探针选定合理的区域检查内部润滑状态腐蚀程度,钢丝压痕,有无断丝,腐蚀严重的或有断丝应降低负荷使用。()
302
测量工具及仪器检查绳径是否减小,捻距是否伸长,钢丝与绳股间是否缺少空隙,绳股凹处是否有细微褐色粉末,弯曲程度是否减小,一旦有所指情况发生说明弹性减小应立即报废。()
303
目测钢丝绳绳长范围内或在任一支绳股里的断丝的局部聚集情况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的10%时应立即报废。()
304
目测及游标卡尺检查内部及外部磨损的情况,磨损轻微者应加强润滑,当外层钢丝绳磨损直径达其原直径的40%或公称直径减小10%时应立即报废。()
305
目测及夹钳探针光面钢丝绳表现为黄锈,镀锌钢丝绳表现为镀层发暗变黑,表面出现深坑,细丝相当松驰应降低负荷使用。()
306
钢丝绳弯曲部位绳径减小,静止段绳径变大或外层股间空隙减小,说明有内部腐蚀严重腐蚀应立即报废。()
307
目测钢丝绳是否有个别股凸起或陷落,若不严重降低负荷到50%使用。()
308
将钢丝绳拉直5~10M,沿轴向目测观察是否成螺旋状,变形后的直径若为原直径的120%应立即报废。()
309
目测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有多股钢丝绳的外层浮起,若有此情况应降低负荷使用。()
310
目测钢丝绳的钢丝或绳股被挤出,应立即报废。()
311
目测钢丝绳的绳股局部增大,说明绳芯发生畸变应立即报废。()
312
目测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转动的情况下被拉紧而造成变形,其特点是变形的不可逆性,出现此情况应立即报废。()
313
目测及游标卡尺特别注意靠绳端的部位绳径减小,绳芯断裂,可以降低到原负荷的50%使用。()
314
目测钢丝绳是否局部成扁平状,若绳长允许切断重装否则报废。()
315
目测钢丝绳是否有角度变形,出现此情况可以降低到原负荷的50%使用。()
316
目测钢丝绳是否由于受热或电弧的作用其外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出现此情况应立即报废。()
317
从卷筒或钢丝绳卷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318
当钢丝绳空载时,如果与机械的某个部件发生摩擦,则应将机械的该部件加以适当的防护。()
319
起重设备的缠绕卷筒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以确保这些部件在其轴承上运转正常。()
320
不灵活或被卡住的滑轮或转动件会引起钢丝绳的急剧磨损,不起作用的平衡轮能引起绕过的钢丝绳受载不均匀,造成钢丝绳的损坏。()
321
所有滑轮槽底半径应与钢丝绳的公称直径相适应,若槽底半径变得太大或太小则应重新车滑轮的削绳槽以适应钢丝绳的直径。()
322
每条钢丝绳都应单独包装,包装严密、劳固、有防护材料,钢丝绳的外包装应附有牢固清晰的标牌,说明该钢丝绳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及相关的基本性能,同时交货的钢丝绳还应附有质量证明书,以说明该钢丝绳的具体性能指标。()
323
如所需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应在切断的一端进行处理防止绳松股。()
324
新更换的钢丝绳应与原使用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若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则新钢丝绳不能低于原钢丝绳的性能并应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325
吊带的采购首先应考虑现场的作业环境的特点进行采购,其中包括:抗化学性能、防微生物及腐蚀能力、使用温度等。()
326
吊带索具上必须缝制标签,并有如下内容: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品种规格、型号、长度、极限工作负荷、吊装方式系数、生产批号或编号和生产日期。()
327
使用者应定期对系物和被系物进行检查,检查周期为使用不频繁的一个月;使用频繁的为半个月。()
328
使用前的和使用后应对系物进行常规目测检查。()
329
运输船舶在向海上设施调运货物前,应有船方的司索指挥或设施指派人员对系物和被系物进行吊装前的检查确认。()
330
钢丝绳按绳芯可分为纤维芯和金属绳芯两类。()
331
钢丝围绕股芯或股围绕绳芯旋转一周(360度)相应两点间沿中心线的直线距离称为股或钢丝绳的捻距。()
332
钢丝绳实际直径的测量需要使用合适的测量仪器,即宽度游标卡尺。()
333
钢丝绳一端绕过楔,利用楔在套筒内的紧缩作用使钢丝绳固定。固定处的强度约为绳自身强度的75~85%。楔套应用钢材制造,连接强度不小于75%钢丝绳破断拉力。()
334
钢丝绳卡正确的布置方法应按图所示把卡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段上,钢丝绳卡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
335
绳卡间的距离应为钢丝绳直径的4~5倍,如果绳卡严格按规定数量正确布置和夹紧那么固定处的强度为钢丝绳自身强度的50%。()
336
绳卡在实际使用中受载一、二次就应做检查,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单独紧固。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应尽可能靠近套环,但仍需保证绳卡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
337
锥形套浇铸法和铝合金套压缩法等的连接:钢丝绳末端穿过锥形套筒后松散钢丝,将头部钢丝弯成小钩,浇入金属液凝固而成;其连接应满足相应的工艺要求,固定处的强度与钢丝绳自身的强度大致相同。()
338
装置吊钩、吊环、链条等附件的钢丝绳吊索,如无特殊要求的,其额定载荷应相等。()
339
钢丝绳有硬性斡折的,卸扣有卡蹩现象的不得吊运。()
340
钢丝绳吊索起吊要平稳,并避免冲击载荷的作用。()
341
采用有效避免系物在锐角处发生弯折或与载荷碰撞。()
342
钢丝绳吊索肢间夹角不得大于120度以60度为佳。()
343
从高处向下摔扔钢丝绳吊索对其结构无损伤。()
344
可以用起重设备从被系物下面强行抽拽钢丝绳吊索;()
345
不得在温度60C到100℃范围外使用;()
346
半年未使用的钢丝绳应进行检验,储存2年以上的钢丝绳应抽样进行拉力试验。()
347
卸扣扣体长度的实测尺寸超过公称尺寸的025%或05mm两者之较大者,出现此情况应报废。()
348
卸扣的扭转变形超过10%时应报废。()
349
卸扣部件的磨损量超过公称尺寸的5%时应立即报废。()
350
卸扣的危险断面发生塑性变形时应立即报废。()
351
卸扣的表面出现无法修理的裂纹、裂痕时应立即报废。()
352
对卸扣主要受力部件的危险断面进行磁粉探伤发现内部有缺陷时应立即报废()
353
卸扣本体没有表明额定载荷的可以降低负荷使用。()
354
每根吊带必须标识该吊带的额定承吊负荷、以及编制材料的类型。()
355
无检验编号、安全色及检验报告的吊具严禁使用。()
356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若发现吊耳部位有损伤、箱体异常变形的严禁吊运。()
357
被系物无标准安全载荷或相关吊装人员对载荷不清楚、超载的严禁吊运。()
358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无危险品标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防护措施或相关吊运人员不清楚的严禁吊运。()
359
被系物盛装物品过多、过高有散落的可能性或绑扎不牢固严禁吊运。()
360
无吊耳的被系物严禁使用。()
361
在使用前要检查吊带有无损伤,末端是否可靠,有无变形、裂纹等缺陷。()
362
确认吊带能承载的重量及长度并采用正确方式吊装。()
363
在使用吊带吊装前应注意中心稳定,以免偏载。()
364
可以使用打结或其他方法调节吊索长度()
365
不得使吊带处于打结、扭搅状态,不得用于托拽场合。()
366
被水湿的吊索处在低于0C的环境中不能使用。()
367
吊带应避免与尖锐的边角和粗糙表面直接接触,防止切割损坏。()
368
采用钩套式或挎篮式受载起吊时,不得使被吊货物旋转、晃动。()
369
危险品装卸作业,工作载荷不得超过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80%。()
370
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环境、工况合理选择不同的吊带。()
371
吊带在弄脏或有酸碱环境下使用应立即用凉水冲干净。()
372
吊带的使用温度应在-20C到100°C之间()
373
吊环表面应光洁、平整、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焊接吊环的焊缝在任何位置都不应错位、凹陷,有一项不符合的应立即报废。()
374
吊环的直面上的扭曲度超过10%、环形内变形率5%,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的,有裂痕或凹槽的都应报废。()
375
平台上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尺寸的备用吊索,并在规定的地点挂好,使用完放回原处。每月检查,并统一刷标识颜色。()
376
使用吊索应避免受海水浸泡,如吊索被海水浸泡,应用淡水冲洗,必要时涂油保养。()
377
平台上专用吊索,如下:伸缩节、隔水管、套管和钻具等吊索等应定期检查和涂油保养。()
378
带有标准琵琶头的吊索,生产厂家已做过拉力试验,并在琵琶头上打出安全工作负荷,便于查看使用比较放心。平台上不允许插编绳套()
379
对重要的吊索(例如吊车、救生艇的钢丝绳)按公司有关规定的检查的要求进行。()
380
应定期对平台上的链条进行检查,根据它们设定的安全负荷及使用范围使用,使用中不要在中间打结,以避免它们的强度受损。()
381
不要用钢丝绳或螺丝接在链环使其缩短来使用,发现钩或链环变形应立即更换。()
382
工作中,应和受力钢丝绳或链环保持一定的距离。()
383
不要使用合成纤维尼龙绳于酸辛或过热的物品。()
384
尼龙绳应保持干燥、清洁,不要使用合成纤维尼龙绳用于角尖或变面粗糙的货物以免受损。()
385
绳套使用前,必须检查,不允许超过其安全负荷使用,严重磨损、弯曲、断丝和打结的绳套应报废。()
386
决不能使用手编或没有标明安全负荷的绳套。()
387
钻井平台所用的吊具,如载人吊篮、载物吊篮、集装箱与吊网等,平时由甲板班长专人组织维护与检查。()
388
对于载人吊篮,只准用于吊人和随身行李,吊篮上应系有2米的尾绳,每次使用前甲板人员应认真检查吊篮各部位,确保安全可靠。()
389
平台上专用吊索,如下:30套管吊索,吊钻铤、钻杆、隔水管、吊车和救生艇等吊索等应每季度检查和涂油保养()
390
对装卸甲板货使用的钢丝绳和卸扣、集装箱吊绳等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
391
使用者自检和日常目测检查中如出现损坏或可疑状况时,可降低使用标准继续使用。()
392
通过定期检验后的系物器件,除相应检验检测报告外应有检验色标。()
393
集装箱及吊耳、吊索均属于被系物。()
394
卸扣断裂后可以在现场将其焊接,并继续使用。()
395
被系物出现碰撞损坏的和经过修理的可直接使用。()
396
检验色标中的兰色为系物不合格并禁止使用的色标。()
397
当两条吊带长度不一致时,不准用打结或其他方法调节吊带长度。()
398
在系物的的检验色标中红色表示该系物不合格并被禁止使用的色标。()
399
钻具丈量的工作步骤:()
400
配合钻台下套管作业时,套管上、下钻台必须戴好护丝(快卸胶护丝或金属护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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