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案
›
题库
综合知识
250401
轮胎爆炸不属于物理爆炸。
250402
起爆具属于特种爆破器材。
250403
聚能射孔弹属于地震助探爆破专用爆破器材。
250404
聚能射孔弹属于油气井爆破专用爆破器材。
250405
炸药的热分解对爆破安全影响不大。
250406
炸药安定性对炸药的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十分重要。
250407
聚能效应显著提高了装药的总能量。
250408
炸药的感度越大,其做功能力就越大。
250409
当遇到炸药燃烧时,可以采用沙土覆盖法灭火。
250410
炸药化学反应的三种形式是不能转化的。
250411
炸药爆轰的传播速度是恒定的,爆炸的传播速度是变化的。
250412
炸药的相容性主要有组分相容性、接触相容性、物理相容性和化学相容性四种。
250413
静电火花感度是指在静电放电作用下炸药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
250414
冲击波感度是指在超声波的冲击作用下炸药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
250415
撞击感度指在机械撞击作用下炸药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
250416
热感度指在热的作用下炸药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
250417
炸药的纯度表示炸药在外界作用下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
250418
主爆药与受爆药之间能发生殉爆的最大距离称为爆炸距离。
250419
殉爆是主爆药发生爆炸时引起相隔一定距离的受爆药爆炸的现象。
250420
爆压是炸药爆炸时生成的高温高压气体的压力。
250421
爆热是炸药爆炸作功的能量指标。
250422
爆速是爆轰波在炸药中传播的速度。
250423
根据燃烧过程中燃烧速度的变化,炸药的燃烧可分为稳定燃烧和不稳定燃烧。
250424
炸药的燃烧是依靠自身所含的气体进行反应的。
250425
炸药在热作用下产生的分解称为炸药的热分解。
250426
炸药化学变化的三种形式包括炸药的氧化、燃烧和爆轰。
250427
化学爆炸的特点是爆炸过程中生成新的物质。
250428
物理爆炸的特性是物质的形态和化学化学成分都发生变化。
250429
从广义上讲,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250430
炸药在爆炸过程中化学能转化为机械能、、光能和热能并对外界做功。
250431
爆炸是一种非常迅速的物理变化过程。
250432
初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6个月后方可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250433
爆破作业人员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内未提出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或死亡的,由签发公安机关注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250434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在期前90日内,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申请。
250435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
250436
考核结束10日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应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
250437
考核10日前,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应组织对申请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考核。
250438
爆破作业人员考核规定,考核10日前,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应向社会公告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大纲。
250439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250440
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
250441
当班爆破作业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应派一人清点、核对、记录剩余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250442
爆破作业时,安全员现场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装药、填塞、爆破,并督促爆破员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250443
爆破作业时,安全员负责督促爆破员按照爆破设计和当班用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督促保管员清点、核对、记录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250444
发放领取民用爆炸物品时,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必须同时在场、登记签字、监控录像。
250445
涉爆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待遇教育培训。
250446
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上岗必训制度。
250447
对安全施工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的涉爆单位,应依法吊销单位许可证。
250448
对涉爆单位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定期考核评估涉爆单位的安全风险因素、安全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确定安全预警等级。
250449
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安全检查或者案件、事故倒查,督促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50450
涉爆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50451
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50452
保管员使用系统的手持机、人员卡进行操作。
250453
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破作业时不按设计方案进行安全防护的,对行为人,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250454
根据《刑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50455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应配备1条以上大型犬,且夜间处于巡游状态。
250456
报警值班室应当安装值班报警电话并保持白天畅通。
250457
报警值班室应当具有一定的防破坏能力,安装结构坚固的防盗门和防盗窗。
250458
民爆库房的内层门应该采用加装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
250459
在民爆库房治安防范措施中,库房属于实体防范措施。
250460
保管员应详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并如实录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
250461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能少于2人。
250462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50463
值班守护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50464
值班守护人员的年龄应当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250465
报警、视频监控等设备应有备用不间断电源,对报警部分供电不小于8小时。
250466
报警、视频监控等设备应有备用不间断电源,对控制台设备视频部分供电不小于1小时。
25046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技防设施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等防范系统,入侵报警不包括在内。
250468
地面库就是在地面建设专门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库房。
250469
手持机发放雷管常用整盒发放和单发发放两种发放方式。
250470
手持机发放雷管主要有零散品发放、无编码发放、单发发放三种方式。
250471
所有条码标签都由条形码、数字代码、信息区、销售单位名称四部分组成。
250472
单位卡、人员卡都必须先通过密码验证后才能正常进行操作。
250473
民爆信息系统配套使用的1C卡分为单位卡和计算卡两种。
250474
手持机应经过防爆检测,可在民爆库房等危险场所使用。
250475
各类民爆物品的外表面应标有“危险品”字样。
250476
民用爆炸物品最小计数单位和基本包装单元上应同时有警示标识和警告语。
250477
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一证一车多次使用”的规定。
250478
购买单位向公安机关回缴运输证的同时,利用专用IC卡将购买入库数据向安监机关上报。
250479
使用专用手持机对每一盒雷管外的盒条码进行扫描读入民爆系统。
250480
通过雷管编号将雷管流通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人、运输情况等信息实时相互关联起来。
250481
通过雷管编号将雷管流通过程中各环节的爆破员、涉爆行为等信息实时相互关联起来。
250482
使用单位分库领用发放数据采集子系统,负责使用单位分库出入库数据和领用发放数据的采集,并上报总库或者公安机关。
250483
使用单位分库领用发放数据采集子系统,负责运输单位分库出入库数据和领用发放数据的采集,并上报总库或者公安机关。
250484
销售单位数据采集子系统负责采集使用数据并上报公安机关。
250485
生产单位数据采集子系统负责采集销售数据并上报公安机关。
250486
爆破作业时不按设计方案进行安全防护的,可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0487
爆破作业时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安全警戒的,可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0488
爆破作业结束后,不按规定将民爆物品退回仓库存放的,对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予以行政拘留。
250489
在爆破作业期间,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现场管理的,对行为人,情节严重的,可由公安机关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250490
爆破作业单位聘用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或爆破器材管理的,可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
250491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许可证。
250492
爆破作业单位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暂停许可证。
250493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0494
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0495
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50496
爆炸性、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上拘留。
250497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危险物质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250498
非法携带爆炸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50499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受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在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后一周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250500
爆破作业单位应在爆破前3天发布爆破公告。
‹
1
…
2504
2505
2506
…
2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