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跨市在A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建筑收入200万元。将一部分建筑工程服务分包出去,支付分包款1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则甲企业在建筑劳务发生地A市预缴税款()万元。
甲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跨市在A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建筑收入200万元。将一部分建筑工程服务分包出去,支付分包款1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则甲企业在建筑劳务发生地A市预缴税款()万元。
A、1.80
B、3.60
C、5.41
D、7.2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甲企业应在A市预缴税款=(200-100)÷(1+11%)×2%=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