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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
114401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盒饭以仅做应急备用。
114402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盒饭以为辅。
114403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盒饭以为主。
114404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夜间运行时,不得进入卧车销售,座车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或提前销售时间,但不得超过。
114405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餐车整洁美观,展示柜布置艺术,与相协调。
114406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发生人身伤害或突发疾病时,必要时可请求在临时停车处理。
114407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空调故障,需开启车门通风的,在途中,开启(非会车侧)车门。
114408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空调故障需开门通风时,在停车站,开启车门。
114409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空调故障,需开启车门通风的,按规定安装防护网,有。
114410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长编组动车组列车在号车厢之间交接。
114411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列车晚点15分钟以上时,列车长根据调度、本段派班室(值班室)或车站的通报,向旅客公告列车晚点信息,说明、预计晚点时间。
114412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对旅客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时,指引到,并做好耐心解释。
114413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商务座车逢供餐时间的,供应餐食。
114414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商务座饮品有茶水、饮料,品种不少于6种,茶水。
114415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车配有专职人员,主动介绍专项服务项目,提供饮品、餐食、小食品、小毛巾、耳塞等服务。
114416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到站前提醒旅客做好下车准备,不干扰其他旅客。
114417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应通过图形符号、电子显示、广播、视频、服务指南等方式宣传旅客运输服务信息,引导旅客。
114418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为有需求的重点旅客提供送水服务。
114419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广播、视频内容以方便旅客为主。
114420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视频系统性能良好,使用正常,始发前开启系统播放节目,播放内容符合规定并定期。
114421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直通动车组列车可增加播报客运作业信息。
114422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夜间运行时,座车照明开关置于半灯位。
114423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定期进行“消、杀、灭”,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符合。
114424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出库标准要求:深度保洁结合检修计划安排在作业。
114425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出库标准要求:餐车橱、柜、箱干净无异味,分类标志清晰,商品、餐、饮品和备品等分类放置。
114426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布制备品定位存放在储物(藏)柜内。无储物(藏)柜或储物(藏)柜容量不足的,软卧车定位放置在卧铺下。
114427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车内各种图形标志型号一致,位臵统一,安装牢固,齐全醒目,符合规定。
114428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通过台儿童票标高线宽10毫米、长。
114429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多功能室用于照顾。
114430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发生旅客伤病时,提供协助,通过广播寻求医护人员帮助;情形严重的,报告。
114431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办理站车交接,短编组动车组列车,在之间交接。
114432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运行途中,发现上部服务设施故障时,客运乘务人员立即向列车长报告,并通知随车机械师共同。
114433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行李仅指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所限定的少量物品和残疾旅客所用的残疾人车。
114434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站、车均应。
114435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列车停运且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时,站车应做好服务工作,解决旅客的困难,做好工作;必要时,向地方政府请求援助。
114436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组织旅客撤离现场,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必要时应分解列车),调查取证并迅速与就近车站联系,向报告情况。
114437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迅速了解,组织列车工作人员稳定车内秩序。
114438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违章携带的物品处理过程中,应本着的态度,区别不同的违章情况,妥善处理。
114439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已带入车内的猫、狗、猴等宠物,应安排在列车由旅客自己照看,宠物发生意外或伤害其他旅客时,由携带者负责。
114440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在列车上,对旅客随身携带品应动员放在,并做到平稳牢固,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114441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退还票价时,按分别计算。
114442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因线路中断致使旅客中途退票时,应退还已收票价与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不收退票费。
114443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因铁路责任造成旅客退票应补收时不补收,不收。
114444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因铁路责任造成旅客退票时,无论在发站、中途站还是到站,均应为旅客办理,不得互相推诿,继续给旅客造成困难。
114445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在列车上,旅客因病不能继续旅行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中途的车站,同行人同样办理。
114446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旅客持票提前乘车并已经过车站剪口时,列车应予,或者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
114447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列车内发现旅客车票漏剪口时应;如漏剪是由车站责任造成的,列车补剪。
114448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旅客同时提出变更座别、铺别和越站时,应先办理越站,后办理变更,使用一张代用票,核收手续费。
114449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旅客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旅行时,在的情况下应予以办理。
114450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旅客在列车上要求变更座位、铺位需补收差价时,发售一张,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114451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除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手工改签车票。
114452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旅客在中途站办理签证不需补差价时,只打印;需补差价时,发售有价签证票。
114453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计算票价时,在基础上计算。
114454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票面打印“”字样。
114455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保持卧铺车的良好秩序负有责任,对轮流使用卧铺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114456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发售代用票人数栏分别全价、半价、儿童栏内用大写字体填写,不用栏用划消。
114457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发售代用票应在事由栏填写相应的略语:不符合减价规定“”。
114458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发售代用票应在事由栏填写相应的略语:乘车日期、车次、径路不符“”。
114459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发售代用票应在事由栏填写相应的略语:变更座别、铺别、径路分别为。
114460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持有其他抚恤证的人员,如革命工作人员残废证,参战民兵、民工残废证等,均不能享受待遇。
114461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
114462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
114463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114464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学生票应按发售,但有直达列车或换乘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
114465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114466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114467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或更换新证。
114468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成人无论身高多少均应购买票。
114469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通学的小学生不论身高多少,均按办理。
114470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除车票外,还可以持乘车。
114471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站车服务设施和引导标志中标准没有规定,自行设计的标志应易于识别并附加。
114472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客运营业站的启用、封闭和变更时,由所属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以下同)于实施前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114473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和与的其他铁路。
114474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为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办理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工作,依据制定本细则。
114475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退还带有行字戳记的车票时,应先办理。
114476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成人带儿童或可共用一个卧铺。
114477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止计算。
114478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止,为合同履行完毕。
114479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
114480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客运记录:指在旅客或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承运人与之间需记载某种事项或车站与列车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文字凭证。
114481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旅客:持有铁路的人和同行的免费乘车儿童。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押运货物的人视为旅客。
114482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承运人:与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
114483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国家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以为准。
114484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为了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的正常秩序,保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制定《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114485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携带品毁损、灭失时,旅客请求赔偿时,应当提交以及证明携带品内容、价格、进站乘车等有关证明。
114486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暂存物品发生丢失、损坏时,赔偿款额确定。
114487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暂存物品发生丢失、损坏时,应参照事故赔偿有关规定办理。
114488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旅客在列车上发现携带品损失时,应当在声明,由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交到站处理。
114489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旅客在车站发现携带品损失时,应当在离开车站前向声明。
114490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发生旅客伤害事故时,旅客可向事故请求赔偿。
114491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线路中断后,旅客买票绕道乘车时,按计算票价。
114492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线路中断旅客自行绕道按办理。
114493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铁路组织原列车绕道运输时,旅客原票,但中途下车即行失效。
114494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114495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线路中断,旅客可以要求在原地等候通车、或按照承运人的安排绕道旅行。
114496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线路中断,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妥善安排被阻旅客,车站应将的信息及时向旅客公告。
114497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对无法交付物品中的枪支弹药、机要文件以及的物品应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114498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对无法交付的行李、包裹或旅客的遗失物品、暂存物品,承运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动用。
114499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初生雏。
114500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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