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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校园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201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202
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围绕()等关键环节,健全本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203
食堂负责人(承包经营者)应做好防食物中毒工作,进行留样时做到()。
204
下列有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行为中正确的是()。
205
食品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206
广东省学校食堂智慧系统巡查管理规定中,对食堂操作人员的监控要求包括()。
207
广东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对视频监控的要求包括()。
208
若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出现故障,按规定需采取的措施包括()。
209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管理中,学校需履行的职责有()。
210
冷荤类食品属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因此必须在专间内制作及处理。
211
发芽土豆,如果烹调时充分加热,或在烹制中加入小苏打,可以帮助破坏毒素。
212
低温能彻底杀灭微生物,所以冰箱可以用来长期保存食品。
213
员工手部有化脓伤口可能会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如污染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
214
诺如病毒除了可通过受污染的食物传播外、触摸被污染的物体或表面物品、患者呕吐物等都有可能传播。
215
煮沸生豆浆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
216
改刀后不再复热的葱油鸡、三杯鸭属于冷荤类食品。
217
餐用具清洗设施、设备应与食品原料、清洁工具的清洗设施、设备分开,并能够明显区分。
218
食堂仅偶尔使用鸡蛋,可以在蔬菜清洗池或肉类清洗池清洗。
219
食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上岗前健康状况检查即可,不需要每天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20
从业人员加工食品前应洗净手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食品前还应消毒手部。
221
专间、专用操作区的专用工作服与其他区域工作服,外观上应有明显区分。
222
保质期在24小时内湿米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精确到小时。
223
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应当严格按照餐厨废弃物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24
密封的杀虫剂可以存放在食品仓库。
225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隔或者分离贮存。
226
食品相关产品,如一次性餐具、保鲜膜、洗涤剂等不用进行索证索票,索取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227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定期采取快速检测或第三方检测等方式验证复用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及时改正不合格行为。
228
学校食堂应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查验人员至少包含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229
中小学校食堂留样冰箱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30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31
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32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233
用餐人数300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通过集体配送单位且用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校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234
采用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承包方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35
校长每学期参加不少于1次的食品安全现场检查。
236
中小学校长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食品安全工作现场、解决问题并部署工作。
237
校长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238
中小学严格规范执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必须到食堂或用餐现场陪餐,做好陪餐记录,逐步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239
中小学通过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形式,畅通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240
中小学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
241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单位,与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可以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242
中小学采用校外供餐的学校,应完善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供餐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配餐的接收、查验工作。
243
严格规范膳食经费财务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配合开展审计监督。
244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245
学校食堂应健全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
246
学校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强化食堂一线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每学期进行考核。
247
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48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患有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时,可以继续上岗,但需佩戴口罩。
249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250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25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52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原产国(地区)食品安全标准即可,无需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53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如从旧校区食堂迁移至新校区食堂),只需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无需重新申请。
254
学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时,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和书面遗失声明,监管部门应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且补发的许可证编号与原证一致。
255
学校食堂餐具消毒可优先采用化学消毒,无需使用热力消毒。
256
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的废弃物存放容器可与食品容器混用,只需要清洗干净即可。
257
学校食堂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未悬挂纸质证书正本,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58
分隔是指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
259
天花板宜距离地面25m以上。
260
半成品指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制作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包括贮存的已加工制作成成品的食品
261
某中学食堂每餐次平均就餐人数为400人,配备了1名专职食品安全员,按规定无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也无需履行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内容,包括周排查及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记录。该行为符合《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262
食品安全员每日的工作检查完成后,只需将发现的问题口头告知厨师长即可,无需形成书面记录。
263
学校校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应组织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264
如果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员已依法履职,但依然因厨师操作不当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该食品安全员可被完全豁免责任,不予追究。
265
达不到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经营单位,可以由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266
学校可选择不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但口碑良好的单位作为校外供餐单位。
267
病媒生物防制无需作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仅需重点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即可。
268
中小学、幼儿园校内食品经营场所只要取得许可,就可以随意售卖各类食品,无需限制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269
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270
学校食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71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通常是由家禽引起的。
272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临时聘用人员体检后即可上岗。
273
食堂可以自行处理餐厨废弃物,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处理。
274
采购原材料应索取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采购畜禽肉类时,需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75
大宗食材入库、出库必须由学校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学校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76
餐用具清洗浸泡环节的主要目的是去除牢固的食物残渣和污垢。
277
用于清洗餐用具的洗涤剂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接触用标识。
278
餐用具清洗消毒后,微生物检测中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279
基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餐用具清洗消毒及效果验证工作指引的通知》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验证只需符合广州市地方标准,无需参考国家标准。
280
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验证的综合指标包括感官、理化和微生物三类。
281
各区各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282
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283
校长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食品安全月调度会议,听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听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使用情况。
284
无需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岗位的学校可不设立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285
校长每学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86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校园食堂智慧系统数据需加密存储,且定期备份防止丢失。
287
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的视频分辨率要求不低于720P即可满足规定。
288
智慧系统监控设备仅需在工作日开启,节假日可关闭以节省能耗。
289
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出现故障时,可自行修复无需上报监管部门。
290
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需接入食材清洗消毒区、烹饪操作间等关键区域监控,就餐区属于必接区域。
291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可以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292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293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可以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29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95
学校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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